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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强化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路政执法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集中开展治超pk10一天几期行动,严查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要重点整治非法改装车辆、货物源头装载、营运驾驶员管理等关键环节,从源头上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张勇在当日举行的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说,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逐步趋好。但食品安全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征仍然明显,一些领域假冒伪劣、违法犯罪问题还很严重,需要标本兼治、内外兼修,依靠道德、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综合施治,依靠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主体合力共治。
交警是城市的窗口,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前沿。记者采访了解,pk10一天几期,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全面实施指挥调度扁平化、警务工作实战化和基层基础信息化改革,把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自觉融入警员的日常工作中,实现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即将收官的“十二五”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这期间,在稳增长的多重压力下,中国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产业发展奋力迈向中高端,为新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新的起点。 这份长长的清单是工信部2011年制定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传统产业产能过剩问题成为中国经济结构性问题的突出矛盾点。“十二五”时期,多年累积的结构性矛盾和转型发展压力成为经济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问题。经历长期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面临一系列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产业结构必须有新的突破。 5年来,调结构转方式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一系列政策的引领下,我国产业重大结构性问题得到改善,新的增长动能逐步形成,产业结构逐步迈向优化。 5年间,大量落后产能被淘汰,这是中国经济必须承受之痛。 工信部的最新信息显示,“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环境不断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不仅提前一年完成原定的“十二五”淘汰任务,还提前完成了追加任务。 5年间,一批批新兴产业崛起,这是中国经济孕育的新动能。“十二五”期间,我国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高技术产业,在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pk10一天几期取得了新的成效。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显现。 经济调整分化中,传统力量的下行与新兴力量的逐步成长相伴而生。对此,数据最有说服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3%,比规模以上工业高4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利润增长15.5%,比同期规模以上工业高12.1个百分点。今年以来,截至8月份,中国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已经连续9个月比规模以上工业快4个百分点以上。 而根据工信部提供的信息,煤炭、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污染的产能过剩行业今年上半年的生产都处在下滑状态。数据显示,上半年粗钢产量下降1.3%,水泥产量下降5.3%,玻璃产量下降4.2%。从效益情况看,煤炭1到5月份全行业利润同比下降60%多,水泥、玻璃行业利润下降60%多,冶金行业利润下降36%。 这些对比鲜明的数据,是中国经济正在经历凤凰涅槃的明证。 毫无疑问,发展服务业是中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重点所在。“十二五”规划明确,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的目标是在2010年的43%基础上提高4个百分点。 5年来,在农业和工业稳步发展的同时,服务业异军突起,已超过“十二五”规划的目标,稳稳占据经济的“半壁江山”。 数据显示,2012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历史上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到2014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就上升到48.2%,提前完成了规划目标。今年上半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增加为49.5%。 值得关注的是,在领跑经济增长的同时,第三产业成为税收贡献的主力军,2014年,第三产业贡献税收占比达53.5%。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分别增长24%和23.7%。 产业结构上的这一可喜变化,在就业方面更是有着非常明显的体现。 人社部数据显示,第三产业占就业比重在2011年首超第一产业,跃居第一,此后逐年增加,现已成吸纳就业的绝对主力。2014年,在面临经济下行压力、第二产业占GDP比重减少的情况下,我国就业总体平稳,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超额完成全年新增就业1000万人的目标。其中,服务业无疑是主渠道。 “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同时,结构调整持续推进,表现在农业比重降至10%以下,第三产业比重超过第二产业,工业比重从阶段性峰值逐步回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分析说,与此同时,内需结构继续优化,消费比重连续下降局面得到扭转,多年来投资、出口比重过高的情况明显缓解。 近年来,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文体消费、养老家政消费等新型消费增势明显,这无疑都与服务业的快速增长密不可分。 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2万亿元,同比增长12%。在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交通通信和医疗保健支出占比分别比上年提高0.6和0.3个百分点。全年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1.2%,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生活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满足了居民消费从模仿型排浪式向个性化多样化转变的需求,使消费活力更充分地释放,也刺激了消费增量提质,成为优化经济结构的‘驱动器’。”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全球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新一代移动通信装备、智能制造、3D打印、智能电网、工业机器人、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十二五”期间,这些词汇代表的经济新生力量在技术创新和政策驱动的作用下孕育成长,成为产业发展的新方向,推动产业发展向高端迈进。 从布局规划到投融资体制机制,从立足整个制造业的《中国制造2025》到每一个具体的行业,处处可以看到政策层面对产业升级的支持。 今年,工信部主导的技术改造工程围绕重大技术装备保障、高端材料和新材料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绿色制造新技术新工艺等4个重点工程,包括50个领域253个细分方向。其中,重大技术装备保障工程获批项目最多,占比约45%,高端材料和新材料保障工程次之,占比约33%。 以通信领域为例,五年时间,我国经历了从3G到4G的跨越式发展,并开始进军5G。目前,我国与国际同步启动5G研发,率先提出的5G概念及技术架构被全球广泛接受,在5G这一重要的战略性产业上走在了前列。 毋庸置疑,当前,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为特征的智能制造模式,正在引发新一轮制造业变革。而中国制造的提升,既要在改造传统制造方面“补课”,又要在绿色制造、智能升级方面“加课”,加快3D打印、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智能技术和装备的运用。 可以预期,“十三五”期间,在新的规划蓝图指引下,经济发展中的产业结构将更加合理,产业升级的步伐将迈得更大,更多具有高附加值的业态将涌现,中国经济将以更加坚定的步伐向高端时代挺进。
席大大致信祝贺全球孔子学院建立十周年李大大也表示祝贺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央司改办负责同志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提问。 答: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对信访工作始终高度重视,推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和有效举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也出现了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状况,导致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甚至“弃法转访”、“以访压法”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正常有序的涉法涉诉信访秩序。 各种社会矛盾,最终还是要在规范的、法律的轨道上解决。这既需要法律精神和法律思维的养成,也需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意见》全面阐述了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主要内容、配套措施和工作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不仅有利于从制度机制上倒逼政法机关提高执法司法质量和水平,保证当事人合法诉求及时得到解决,而且有利于从制度机制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答:《意见》提出,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总体思路是: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对经过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涉法涉诉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 ——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经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答:总的要求是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首先,要向政法机关而不是向党政信访部门反映问题。《意见》明确,各级信访部门对到本部门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应当引导其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信访群众直接到政法机关反映诉求,可以少走弯路,便于政法机关及时处理。其次,要向有管辖权的政法单位反映问题,而不是多头访、越级访。属于哪一级管的,到哪一级申诉;属于哪一个部门办的,到哪一个部门申诉。不按法律规定,到政法各单位多头上访、越级进京上访等,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第三,要正确理解法律,不缠访闹访。对群众到相应政法单位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案机关不是一律启动法律程序。要经过审查、甄别,符合法律规定的,才能进入复议、复核、再审程序处理。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信访事项,或是正在法律程序办理中,当事人直接上访的,政法机关依法不予受理。反复缠访甚至违法闹访的,将受到依法处理。 四、信访群众最关心的是自己反映的问题能否得到及时公正处理。请问这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就必须保证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在司法程序和时限内得到公平公正解决。这是让人民群众相信改革、支持改革的根本所在。对此,《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执法质量,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监督有力、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使每一起案件处理都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规范高效,经得起检验。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各个执法环节之间、政法各单位之间、上下级政法单位之间的监督力度,确保执法司法权不被滥用,执法办案中的过错、瑕疵得到依法及时纠正。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完善执法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对于冤假错案,严查执法不公、不廉问题;对于群众诉求不及时受理、不按期办结、有错不纠的,依纪依法追究办案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对于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倒查政法单位领导班子责任,使广大政法干警敬畏法律、敬畏人民,依法用权、秉公办事。四是深化执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凡是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都应当公开;生效后的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在政法机关的官方网站上公布,让群众看得到,监督得了,提高群众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的认可度。 答: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是信访群众较为关心的一个问题。一些信访事项终而不结、无限申诉,反复启动法律处理程序,是困扰政法机关的一个难题,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也加重了信访人自身的负担。对此,《意见》提出,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办案机关、当事人都要自觉接受和维护依法作出的处理结论。对于反复缠访缠诉的,经过案件审查、评查,由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其反映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的,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再统计、交办、通报,重点是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基层组织要落实好教育帮扶和矛盾化解工作,使信访人息诉息访,回归正常的生产生活。中央政法各单位还将根据《意见》要求,制定完善具体的终结办法。 答:近年来,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因案件无法侦破、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不断增多。这也是引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对这些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救济,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要求。 在中央的重视和支持下,中央有关部门经过深入调研论证,今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了救助条件和范围、细化了救助标准和程序、规范了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预算,统筹安排,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尽快把这项制度建立、运行起来,切实解决好信访群众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答:《意见》从四个方面,对依法维护涉法涉诉信访秩序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各级政法机关要健全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电话信访一体化接访网络,为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畅通便捷的渠道。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二是防止案件积压。政法机关要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规范案件流程,加快案件流转,加强各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有序高效进行。三是提高基层化解能力。通过健全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提高基层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分级分类处理,加大分流疏导力度,劝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减少越级上访。四是严肃处理违法上访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对伴有违法行为的上访人员,加强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对采取极端方式闹访、借上访之名煽动闹事的,依法严肃处理,引导信访人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论有理、无理,都不能违法上访。 答: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牵涉面广,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步调一致开展工作。《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对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帮助政法机关协调解决涉及困难帮扶、教育疏导、案件出口顺畅等方面的问题。各级信访部门要依法引导分流涉法涉诉信访,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支持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良好局面。 各级党委政法委重点抓好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宏观协调等工作,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健康深入进行。各级政法机关作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转变执法司法作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努力使每一起司法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信访问题的处理,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要取得成功,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级政法机关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沟通,加大对申诉新程序、信访新规定的宣传力度,使群众广为知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案件当事人也要增强法治意识,理性对待纠纷,依法表达诉求,自觉接受政法机关依法律按程序作出的裁判,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九、能否介绍一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情况和下一步推进这项改革的考虑? 答:2013年初,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确定为政法系统的重点改革之一,明确了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分四批部署全国政法机关逐步开展试点工作,至2013年10月份,已经在全国推开。经过一年来的探索实践,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新格局正在形成,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少了,选择司法渠道进行申诉的多了。这也坚定了我们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但这项改革十分复杂,难度很大,必须锲而不舍向前推进。 今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全面推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作了部署动员,重点是破解影响和制约改革的难点问题,努力把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解决好,把信访秩序维护好。一要理顺入口,在政法各单位之间、政法各单位内部信访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建立分工明确、配合有力、流转顺畅的衔接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都能够导入法律程序处理,切实解决入口不顺的问题。二要防止程序“空转”,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审判监督、法律监督、警务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再审和检察建议、抗诉的程序和机制,把好执法办案的每一道关口,确保该纠正错误的依法及时纠正、该追究责任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该给予赔偿的依法予以赔偿,努力把群众合法合理诉求解决好。三要严把终结质量关,只有法律问题解决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工作到位、实际困难按政策妥善救助的,才能依法终结,防止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就一终了之。对依法终结的案件,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基层组织把教育疏导、帮扶救助、矛盾化解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有人负责、工作到位、防止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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